通常而言,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在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形下采取贷款措施,然而,最终是否能顺利获得贷款还需要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从法律层面来看,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一方所背负的
债务原则上应当被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若
债权人与
债务人之间已经明确约定这笔债务属于
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达成了归属各自所有的协议,并且债权人也知晓此项约定的话,那么另一方就无须承担偿还责任。倘若在不知情的一方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来证明这笔贷款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亦或是并非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那么这笔债务很有可能不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总的来说,尽管在夫妻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贷款是可行的,但债务的性质以及承担方式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