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已设定
抵押权之商铺之后,是否可以选择退出所购商铺,这得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与分析。假设在交易进行期间,
出卖人并没有向
买受人透露商铺设有
抵押的真相,那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由于出卖人未能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买受人有权利依据
欺诈或者
重大误解的条款,要求终止原订合同并收回所购置的商铺。但若是在此之前,出卖人已经准确地告知了商铺设定抵押的事实,并且双方在
签署合同时对于商铺的退铺事宜做出了清晰的规定和约定,那便应按照先前的协议来处理相关事宜。此外,我们还需要仔细评估抵押权是否会对商铺的正常经营及预期收益产生负面影响。假如抵押权的存在使得买受人不能够实现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也有可能构成允许退铺的合法理由。然而,在退铺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到诸如
违约责任判定等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因此,建议您务必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合同文本、支付款项的收据以及双方之间的沟通记录等等,以确保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