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规定,任何尚未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便签署的
购房合同通常被视为无效。
商品房预售行为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之前,必须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如果在合同签署之时,开发商尚未取得
预售证,那么这份合同就违反了国家法律的
强制性规定。然而,如果在
诉讼提起之前,开发商成功地获得了预售许可证,则该合同有可能被判定为有效。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对开发商目前所持有的预售证获取情况进行详细核实,同时务必妥善保存与之相关的所有
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遇到较为复杂的情况,也可考虑寻求专业
律师的协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