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商铺租赁合同未到预定时限而提前终止时产生的
违约金额度问题,这主要是根据
租赁协议中所规定的具体细节而定。若该租赁协议当中已经明确告知了违约金应当如何核算或者明确标明了其实际数目,则应严格按照此种设定进行评估和支付。然而倘若在协议中并无明确记载,那么我们通常会依据违约给权益方带来的损害程度,结合合同本身的履行状况、一方
当事人的过失大小以及
受害人所能预见到的利益等等综合性因素,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进行裁量决定。在实际的法律运作过程中,法院有可能会参照租赁期限尚未结束的时间跨度、租金标准的高低、商铺再次出租难以程度等等多种因素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额度。因此我强烈建议您首先认真查阅您所签署的那份商铺租赁合同,以便明确了解双方在违约方面的相关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