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遍的理解,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承诺,将在
预售期间出售给
消费者的房屋按时交付使用,相关方均应该预先获得通知。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开发商却可能未能按照法律
法规,及时履行其通知义务。就法学理论来讲,各类
购房合同往往会对涉及到延期交付情况的通知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果合同已经明确规定了通知的具体方式、时间以及内容,那么开发商就必须严格遵循这些条款。倘若开发商未能提前通知,从而使消费者蒙受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消费者便有权利依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向开发商提出违约索赔,例如要求支付
违约金或者
赔偿相应的
经济损失等等。但是,消费者也需要特别留意保留相关的
证据,比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以及与开发商之间的沟通记录等等,以备将来可能发生的维权行动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