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律师参与
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会见的时间安排问题,普遍来说,这主要取决于事例本身的具体情形以及看守所所遵循的相关规定。通常而言,一次性的会见时间不可以超过单一小时至两小时。然而,在处理特殊且复杂的事例过程中,经过权限部门的认可及授权,这一时间段可能会适当延长。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实际的会见时间将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如看守所的工作日程安排、会见室的容量等。在此基础上,律师在执行会见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定,确保会见活动的合法性与有序行进。总的来说,并没有一个统一并且严格的关于会见时长的确切标准,应当依据业务实际情况来作出相应的判断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