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
法规及程序,
律师享有前往监狱会面被关押人员的权利。然而,律师在行使此项权利时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环节步骤。首先,律师须持有完整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所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委托人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开具的公函。其次,律师欲实现与被关押人员的会见活动,需要提前向狱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狱方规定的时间顺序及流程进行详细安排。在整个会晤过程中,律师必须恪守狱方的规章制度,严禁携带任何
违禁品或发布违规信息。此外,狱方亦会全程监控并巡逻会面现场,确保整个流程依循法律规范和狱政管理准则。总而言之,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且符合狱政管理规定,律师就有权展开与被关押人员的会面交流,以此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