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通常情况而言,商铺
纠纷中所涉及到的
律师费用承担问题,主要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倘若相关各方在
签署合同时已经明确地作出了具体约定,那么自然应当依照这一约定来进行执行。反之,若是在合同中并未就此事项予以明确规定,那么在此类情况之下,通常应由缔约方亦即委托律师的
当事人一方自行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然而,在极个别特定的场景下,如有明文法律
法规或是经过
诉讼程序后,由
败诉方承担该笔律师费用的决定被法庭
强制执行的话,那么此时,律师费用便应当由败诉方承担。比如,在涉及到诸如
知识产权侵犯纠纷、
不正当竞争纠纷等特定类型的事例之中,如果
胜诉方能够在庭审中占据上风,法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定败诉方需要承担合理数额的律师费用。总的来说,在宁波地区处理商铺纠纷过程中,关于律师费用承担的首要原则便是依据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如无约定,则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将由委托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仍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庭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