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市,关于住宅房延迟交付所产生的
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主要是根据
当事人双方签订的
购房协议中预先设定的条款为准绳。常规情况下,这份契约将详细规定依据每一天进行计算赔付的比率或者具体的固定额度。假如通过以上约定可以明确测算出违约赔偿费用,那么则依照约定的计算方式进行执行即可。然而,如果约定的违约
赔偿金过低,无法完全弥补
购房者因此遭受的
经济损失,那么购房者有权向当地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适当提高违约赔偿金的数额,但必须以实际损失为上限。实际损失的范围可能涵盖了由于延迟交付导致的额外
租赁费用等方面。但是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购房者需要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实其损失确实存在以及具体的损失额。如果在购房协议中并未对违约赔偿金作出任何约定,那么可以参照同一地区、同等类型房屋的租金标准来计算损失。总而言之,具体的违约
赔偿金计算方式需要结合购房协议的约定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