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虚假诉讼事例中,所谓的
捏造事实,其核心在于行为主体通过虚假编织一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民事
法律关系以及与之相伴而生的民事纠葛来达到其不当的目的。举例来说,就是他们可能会故意制造出假的合同、
借条、收据等
债权债务凭证,甚至是肆无忌惮地勾结起来,编造出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故意掩盖
债务已经全部偿还的事实等等。对实际是否构成捏造事实的判定,我们需要全面审视
行为人提出的主张所依赖的
证据状况、
当事人之间的关联性、行为人的动机和意图等多方面的因素。如果行为人无法提供合理的依据或动机,却虚构了关键的事实情节,从而导致法院做出了
误判,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种行为通常可以被视为捏造事实。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事实的认定必须结合具体事例的证据和情况,由司法机构依法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