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的委托经营活动中,受托方未能履行合约规定的付款义务,这种行为无疑构成了
违法行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委托经营实质上是一项基于合同被确立的双方关系,双方均应该严格遵循
签订合同时所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倘若受托方因为违约未履约付款而导致此类情况发生,那么委托方将完全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有关合同相关条款,对受托方提出
违约责任追究。违约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既包括
强制执行合同责任仍需履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又涵盖了
赔偿损失等等。首先,作为委托方的您,必须要做好各类相关
证据的搜集与保管工作,比如,合同文件的原件、付款记录的副本、以及双方沟通交流时产生的相关记录等等。其次,您还可以选择通过友好协商、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等多种渠道来尝试解决这起
纠纷。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假如通过以上种种努力还是无法实现和平解决方案的话,那么您完全拥有权利向具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合法合理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