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的法律
法规,非法接受和处置
犯罪所得及收益,被称作“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是一项严重的
刑事犯罪活动。从
犯罪构成要件的角度看,若
行为人蓄意参与了以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其它形式掩盖、遮蔽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那么他很可能已经触犯了这项法律。关于这个罪行的判决结果,会依据罪犯
违法行为的恶劣程度而定,
量刑的标准也会因罪行情节的轻重差异而各有异同。例如,一旦被告承认其所处理的财产为犯罪所得及收益,且该收益的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之区间,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刑罚,同时还要被判定罚款;若是
情节严重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需要缴纳相关
罚金。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审判过程中,判断被告人是否构成此罪的关键因素在于,他是否在主观上明确知道自己正在处理的财物是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