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情形之下,若欠债方仅仅拥有一处用于居住的房产,法院往往会慎重考虑对其进行司法查封。然而,如果这处房产的面积过于宽敞,价值极其昂贵,远远超过了
债务人及其所
扶养亲属生活所需的范畴,亦或是此房产系通过不正当手段如恶意转移资产等途径来维持其作为唯一住所的地位,那么法院仍然有可能采取查封措施。除此之外,还需审视
债权人能否提供
证据证明债务人尚有其他财产可以用来偿还
债务,以及债务人所
拖欠款项的性质与数额等诸多因素。如果欠款金额庞大,且债务人存在故意躲避债务的恶劣行径,那么法院对其唯一住房实施查封的可能性便会相应提高。总而言之,我们无法简单地以偏概全,必须结合多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