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之下,如果被执行主体无偿付能力,法院并不情愿直接针对其家眷的银行帐户进行调查。然而,可能会出现如下特殊的情形,从而使之成为例外:即当
被执行人抱着恶意态度擅自将自己的资产转变到
家属名义之下,旨在以此逃避
债务责任的时候,经过严谨的调查程序,法院能够依法对这些相关的财产实施必要的措施。此外,如果家眷的银行帐户中的资金来源与被执行人所背负的债务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或者执行事例牵涉到了家庭
共同财产的问题,那么这也有可能导致他们的帐户受到调查。总的来说,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以被执行人的
个人财产作为基础,除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以及确凿的
证据表明涉及到了家眷的财产,否则通常情况下并不会轻易地去调查家眷的银行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