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维持过程中,夫妻二人共同承担的
债务通常被称为“
夫妻共同债务”。这类债务主要包括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求、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的债务。例如,夫妻双方为了购买共
同居住的房产而产生的借款,或是共同经营商业活动所产生的债务都可以归类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中的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部分债务通常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
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的。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判断某项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债务的实际用途、金额大小、夫妻之间的约定等多方面因素。在处理具体事例时,法院将会依据具体情况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