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适用
取保候审的程序中,最多不应超过十二个月。在该时间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将依据事例的侦查、
起诉及审判的进展情况,做出是否
解除取保候审的决策。如果发现其不应承担
刑事法律责任、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有更合适的
强制措施进行变更时,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对于实行了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如未经
执行机构的批准,不能擅
自离开所居住市、县。当他们的居所以及工作单位地址发生变化,或者通讯方式改变的时候,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报告给执行机构。若有人违反这些规定,已经缴纳的
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部分或者全部,并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下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或者寻求保
证人,甚至可能采取
监视居住或
逮捕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