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征用的过程当中,确实权往往伴随着相应的补偿措施。土地确实权,是对土地
产权的明确界定与有力维护。在进行
土地征收时,所涉及到的补偿范围颇为广泛,包罗万象,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等。其中,土地补偿费应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然而,这笔款项的具体分配方式必须严格遵循相关
法规规定,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个成员。至于安置补助费,其主要用于妥善安置那些因土地征收而失去土地的农民,从而
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至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应全额支付给实际拥有者。补偿标准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土地的原始用途、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出价值、土地区位优势、市场供需情况以及人口数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等。若被征收方对于补偿标准存在异议或者认为补偿方案不够合理,他们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