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赌博活动的罪案中,未能当场抓捕并不会直接导致
犯罪分子逃脱
法律制裁。赌博罪的认定并不仅限于现场抓获,公安机关可以结合其他形式的
证据,如参赌人员的证词、资金流动情况、通讯信息往来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取证。只要充足的证据得以确认嫌疑人存在以营利为目的,大规模聚集性赌博或将赌博作为职业的行为,便依然可行使法律权力追究其
刑事责任。然而,证据的充分可靠性与相关性无疑是其中最关键的要素。至于针对治安问题的非严重赌博情况,即便缺乏现场证据,亦未必导致事例处理上的困难。警方仍然能够借助多种手段如实地调查走访来收集必要的证据。因此,未能在场见证并不等于拥有了逃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