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若
一审、
二审、再审以及
抗诉程序皆已宣告失败,则常规的司法
救济途径已经基本耗尽。然而,仍然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出现其他的可能性。举例来说,如果发现了新的
证据,这些证据足以推翻原先的判决或裁定;或者,原来的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事实的
主要证据是
虚假的;又或者,作出原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文件被撤销或修改等等情况,那么
当事人便可以向法院提出
申诉。除此之外,如果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事例时存在
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等
违法行为,这同样可以作为申诉的理由。值得注意的是,申诉成功的难度相当大,需要具备充分、确凿并且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