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为他人提供赌博便利,构成了
违法行为,这一行为极有可能引发开设赌场罪或者赌博罪的
共同犯罪行为。开设赌场罪,简单来说就是一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计赌博方式以及提供相关赌具等促进赌博行为得以进行的行为。然而,如果明知他人正在实施赌博
犯罪活动,却仍然为他们提供诸如资金、计算机网络介入、通讯服务、以及费用结算等直接的协助和支持,那么就会被视为赌博罪的共同犯罪者,将受到相应的定罪
量刑。对于如何对这一类行为进行定罪量刑呢?我们需要全面地考虑到提供便利的方式、情节的严重性、以及所获得利益等等众多因素。如果这些行为的情节比较轻微,那么可能会面临
行政处罚;但如果
情节严重的话,就必须承担起
刑事责任,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会被判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