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状况中,贷款合约都会明确地规定
贷款人需按期支付的本金以及利息的具体数额。若贷款人无法承受贷款产生的利息负担,仅以个人意志决定仅归还本金,这显然违反了合约所设定的规定。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由于突发的严重经济困境,如果
借款人能够与借贷方进行醒目且合理的协商,通过修改原本的还款计划来实现只需
偿还贷款本金或调整已有的还款方式,也并非全无可能。但是,如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即自行决定只偿还本金,那么贷款方将有权根据合约条款采取相应的
催收行动、提
起诉讼等手段来追索欠款以及
逾期利息,同时这也可能对借款人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借款人应积极主动地与贷款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