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法律体系之下,当
债务人离世之后,其身后所遗留之
债务承担问题,需要依具体情形予以考量与判断。若不幸逝者尚有余财,则此类财产便应优先用于偿付各类
债务。此时,
遗产继承人理应在
继承遗产总额范围之内,负担起债务的清偿责任。换句话说,如果
继承人所继承之遗产总值超越了债务额度,便只需以遗产实质价值为上限进行债务偿还即可;同理,若遗产价值无法覆盖所有欠款,对于超出部分,继承人则无需负责清偿。然而若死者既无财产又无遗产可供清偿全部债务,那么这种情况下,债务往往由于债务人离世并未留下任何资产而无法得到完全清偿。但是,如果该债务是由已故配偶和自己共同背负的,那么这个存活下来的配偶就必须切实履行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