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有限责任公司陷入财务困境且无法偿还
债务之时,相关的
债务处理过程便需遵从特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进行。首先,该公司将面临者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选择,而一旦此申请获得法院批准,法院将会指派专门的管理人介入此事宜。这位管理者的职责便是彻底检查公司的所有资产以及债务状况,以便对所有债务进行清晰且有序的清偿。这其中包含了依照一定的先后顺序进行清理的环节,步骤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优先支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如破产事例的
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及分配
债务人财产所需的相关成本等;其次是员工的
工资、
医疗费用、
伤残补助金以及抚恤费用等;再次是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
拖欠的税款;最后才是普通
破产债权。然而,如果公司的资产总额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的债务,那么剩余部分将依据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各个
债权人。但是,股东仅需要以其实际缴纳的
出资额为上限,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已经全额出资,则无需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任何额外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