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夫妻中某一方从事经商活动而产生的负债责任取决于多个具体考虑因素。若此笔
债务源于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
共同债务,由他们共同承担还款义务。然而,若这笔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则原则上应归类为举债方的
个人债务,除非
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表明该债务实际上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举例来说,如果一方通过经营生意获得的收益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积极参与了生意的经营管理等行为,那么这笔债务就有很大可能性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相反地,如果另一方对生意毫无了解并且没有从其中获益,那么这笔债务通常将被视为个人债务。总而言之,判断债务的性质以及承担主体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结合相关证据进行深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