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安机关取得笔供后决定不让
当事人离开,这其中可能蕴含着多种缘由。例如,由于事例情况的纷繁复杂性,
侦查机关需要对相关信息做更为详尽的核实工作;或者,当事人可能已经被列为了
犯罪嫌疑人,警务人员需要展开更为深入的调查工作。若是当事人自认为仅仅是
协助调查的
证人,并且在现场停留的时间过于长久,那么他们有权利向负责此案的警官询问不让离开的具体原因。如果当事人坚信自己并未涉及任何
违法犯罪行为,而警方的行为却显得不当,那么他们可以要求警方解释不让离开的理由,同时要注意保存相关的
证据材料,以备将来可能出现的
申诉之用。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应该保持冷静理智,积极配合警方的工作,尽量避免与警方发生无谓的争执。总而言之,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事例的性质以及警方的
办案流程来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