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状况下,派出所进行完书面记录的制作并不足以被视为已经启动了
立案程序。
立案行为本身具有严谨的法定条件和程序规定。完成书面记录的编制仅仅是事例调查过程中的一环,主要用于对相关信息和
证据的搜集与整理。若经对书面记录以及其他相关证据的深入审查,发现事例符合立案的具体标准,例如存在着
犯罪事实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并且该事例属于该派出所的
管辖范畴之内,那么才会正式启动立案程序。然而,如果经过初步的调查研究之后,发现事例并不符合
立案的条件,那么派出所可能会做出
不予立案的决定,同时向
报案人详细解释其原因。因此,仅仅完成书面记录的制作并不能直接等同于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