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售
赃物的行为具有明显的
违法性及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会被视作是
刑事犯罪的一部分。然而,如果涉案人员在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地将所得财物归还失主,那么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视为减轻
刑罚的因素之一。然而,如果涉案人员试图以受害者自居,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涉案人员在收售赃物时确实对所涉及物品的真实来源毫不知情,并且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实自己是受人
欺诈或误导而参与其中的,那么他们有可能不会被判定为是真正意义上的销赃者。然而,在此种情况下,
举证责任仍然落在涉案人员身上,他们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无辜立场。然而,如果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无辜,仅凭退还赃物这一行为,涉案人员仍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以便获得更为有利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