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过程中,倘若提供的
证据不够充分,那么法院往往会按照“谁主张,
谁举证”的规则进行裁决。在此种情形下,若原告所提出的观点未能被充分证明,就有可能面临失去
胜诉机会的风险,也就是被告可能会因原告请求不成立而获得有利的判决。然而,对于事例证据是否充分这一问题的理解并不是绝对的,需要权衡考虑到各种复杂的情节以及证据的相关性与
合法性的多重方面。在特殊的事例中,如法院发现目前的证据尽管并不足够,但是基本事实仍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可能性,它可能会指示
当事人进行额外的证据收集,以或者依靠公允正义以及诚实守信的原则,利用逻辑推论和日常生活中的经验法则去自行判定事实真相。总的说来,当证据出现短缺状况时,判决的结果必然充满了不可预知的变数,然而通常来说,法院倾向于不会对
证据不足的那一方进行无理由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