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对其未成年子女实施置之不理或是抛弃此类行为是可以视为一种
遗弃罪行。此罪状所指的是,当存在年老者、年少者、残疾人士或其它无独立生存能力个体时,应当担负起
赡养及照顾义务却选择撒手不管,从而引发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的这种行为。具体来说,判决结果需要全面权衡各方面的情节与后果等关键要素。若是行为性质较为轻微,则可能面临
管制期、
拘役或是长期
有期徒刑的
处罚;然而,倘若导致了极为严重的后果,例如使被遗弃者遭受重伤甚至死亡等,那么
刑罚将会相应地加重。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会深入研究母亲的主观恶意程度、抛弃子女的缘由、被遗弃儿童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能及时获得有效的援助等诸多因素,以期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同时,被遗弃儿童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充分保障,可能会由相关部门妥善安排适宜的
监护或
抚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