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吸案中,对于“完全不知情情况下的
高管”是否也应视为
刑事罪行以及应该判处何种程度的
刑罚这一问题,必须依据多个复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在司法实务中,倘若高管能成功证实他们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确属毫不知情,并且自身并未参与策划、指挥或者实施任何涉及此类
违法行为的活动,那么通常将不会被判定为罪犯。然而,须明白的是,举证证明自身毫不知情的责任其实主要在于高管个人本身。然而,法官们在做出判决时,将会从多角度考虑有关因素,包括高管在公司中所担任的职务、他们所得的利益回报、以及他们在业务运营中所发挥的作用等等。如果存在充足的
证据证明高管的确门已知悉或者明知故犯且疏忽大意,那么他们仍然可能会面临刑事指控,尽管相应的
判刑程度相比之下会较为轻微。总而言之,针对“完全不知情情况下的高管”的刑罚结果(如果有)并非固定不变,实际应视具体个案的情况而定,并作出详细分析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