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乃是指人
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于已被正式
立案受理的事例,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所提出的
诉讼请求并不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
起诉要件时,依法对其起诉表示拒绝的司法手段。法院决定驳回起诉后往往会向
当事人发出
裁定书,裁定书中明确阐述了驳回起诉的详细原因及理由。其中较为常见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可能因为原告自身的主体资格不适格;其次,也可能因其在
诉讼中的被告方不明确;紧接着,可能缺少具体的诉讼请求及其支持事实与理由;最后,还可能由于案情不属于人民法院所应受理的
民事诉讼范畴或者事例未在享有
管辖权的受诉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法院一旦将事例驳回起诉,意味着该事例将无法进入实体审理环节。如果原告对驳回起诉的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