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乃为确保
担保人于承担
担保责任后有权向
债务人追偿,以实现其权益而设立之
担保措施。若欲避免承担反担保责任,通常须证实存在法定
免责事由。举例而言,如
担保合同因主
合同无效而归于无效,且
反担保人对于此种情况存在过错,则其应承担之
民事责任部分不得超过债务人为清偿不能之部分之三分之一。又或,如反担保设立过程中涉及到
欺诈、
胁迫等可予以撤销之情节,经法定程序确认
反担保合同应予撤销,反担保人亦可不承担相应责任。此外,若反担保期间已届满,
债权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主张权利,反担保人亦有可能无需再承担责任。然而,以上观点均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及具体
证据进行判断与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