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有限责任公司陷入破产困境之际,股东仅需按照其实际缴纳的
出资数额为上限,对公司所负之债承当相应的偿还义务。如果一个股东已经按规定比例缴纳了全部出资额,那么在一般的情况下,他就没有必要去承受额外的公司负债压力。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例如股东存在未如实履行出资义务、非法抽回出资资金、滥用股东权力从而损害到公司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等不当行为,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需要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起补充性的
赔偿责任或者是
连带责任。此外,在
破产清算的整个过程中,股东们应当积极地配合
清算工作的进行。如果有人故意隐瞒、转移公司的财产,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那么他们也将面临着相应的法律责任。总的来说,只要股东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遵守相关规定,完全按时出资,那么他们所承担的责任就是有限的。但是,如果存在违反
法规甚至是涉及
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么他们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很可能会进一步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