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及
危害公共安全的治安事例,一般均由
违法行为实际发生地点的公安机关负责
立案及审理。这类事例的司法
管辖原则是属地制度,旨在确保相关事项能够得以迅速而有效地处理。这样的规定有助于公安机关能够迅速展开
调查取证工作,从而尽快查清事例的真实情况。如若情况特殊,由违法
行为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可能更为恰当的话,也可依职权交由该地公安机关处理。对于那些重大且复杂的事例,上级公安机关有权直接介入或指定下级公安机关进行审理。当出现
管辖权争议时,应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裁定并
指定管辖。总的来说,确定管辖权的原则在于确保所有事例都能得到公平、高效的处理,同时维护社会
公共安全与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