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企业搬迁涉及之补偿问题,应审慎评估具体情形。若搬迁仅限于同一城市行政区划范围之内,则通常情况下,
劳动者可继续履行其
劳动合同,且无需获得任何补偿。然而,若搬迁行为导致劳动
合同签订之时所依赖的客观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以至于劳动合同无法正常执行,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充分协商,仍未就变更劳动
合同条款达成共识的,用人单位有权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方可
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标准。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进行计算;对于服务时间低于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此处所称“月工资”,系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