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被执行人所背负之
债务是否会对其子女及配偶产生影响,这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关系保持有效的时间段内,任何一方只要是以自己的名义负债,那么该笔债务原则上应当被视为是夫妻的共同责任。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我们有理由证明这些债务并未被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并非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种情况下,这些债务就有可能被判定为
个人债务,从而使得配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至于子女方面,在一般的情况下,被执行人的债务应该由他们自行承担,子女并不具有偿还债务的义务。但是,如果出现了诸如恶意将财产转移至子女名下以逃避债务等特殊情况,
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主张撤销相关行为,并追回财产用以偿还债务。总的来说,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做出一个概括性的结论,而是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及具体的
证据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