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必须居于本人的住所地,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绝对的驻留原地,某些特殊情况或许需要另行考虑和处理。司法实践中,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被告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
自离境或迁徙至其他地区。然而,在一些合法的理由如工作调动、接受医疗救治等情况下,经审查
符合条件的被指控人员可能会被批准更改居住地理位置。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告不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擅自离开指定区域,那么他们将有可能面临罚款、
保证金被没收以及再次被
羁押的风险。总的来说,虽然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完全限制
当事人的行动自由,但仍须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行使自身的权利,并且严格遵守执法单位的各项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