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进行到第二次审查阶段失败之后,申请继续审查通常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彻底扭转之前的判决或决定。通常来说,继续审查的目的在于矫正已被确认为生效的法律判决、裁定中的错误部分。在提出此类请求时,必须具备特定的理由,例如原有的判决、裁定所依据的关键
证据属于
虚假伪造,或者负责审理此案的
审判人员在事例审理过程中涉及
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等
违法行为。然而,对于继续审查请求的审查标准相当严格,法院需要全面评估整个事例的证据以及法律适用情况。即使法院接受了继续审查的请求,也不能
保证一定会做出与原判决不同的决定。只有当出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有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存在严重错误的情况下,继续审查才有可能导致判决结果的改变。总而言之,继续审查是一个法律援助的途径,但是否能够取得成功还需要根据具体的事例情况和证据状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