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赌博场所并亲自参与其中无疑将被认定为是非法和
犯罪性的行为。对于那些提供赌博场所以便他人进行赌博活动的不法分子来说,他们将会面临着涉嫌犯下
开设赌场罪名的指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简称《刑法》)相关条款的明确要求,这些罪犯将有可能遭受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以及面临相应
罚金的严厉惩罚;而在情节更为严重的情况下,其刑期甚至可上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面临同样程度的罚金
处罚。另一方面,参与赌博活动的人,若是以获取利润为主要动机,或者他们惯于将赌博视作自己的职业,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了
赌博罪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要承受罚金的处罚。但是请注意,如果涉案人员仅仅是偶然参与赌博活动,并且所涉及的赌资金额相对较小,那么这通常只能够被认定为是治安
违法行为。这样的话,他们可能会被处以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然而,如果情节较为严重,他们则有可能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需承担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