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对于因
债务问题引发的
诉讼,根据法律原则,我们需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要求,前往被告居住地的当地人
民法院进行
起诉。然而,若被告的住所地与主要生活居所在地区别较大,那么便应由其主要居住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拥有司法
管辖权。如果争议焦点在于
合同条款方面,例如
借款合同已经对此做出了明确的
管辖规定,则应当尊重并采纳该约定,但是约定的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中关于司法权限划分以及专属裁定权限等规定。在此基础上,借贷双方如未能就执行地达成任何共识或仅有模糊约定,且之后也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达成
补充协议,按照相应的合同条款或交易惯例仍然无法确定执行地时,则应将接受款项的一方所在地视为合同执行地。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作为
出借人,即接受款项的一方,有权在自身所在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总的来说,在选择诉讼地点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