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
夫妻共同债务于共同生活之用的证明材料,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大量资料搜集工作。举例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资料:消费记录及凭证,例如采购家庭日常所需物品以及支付子女教育开支、家庭
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的发票、订购单据等书面凭据;家务活中涉及到的相关合同,如住房
租赁合同、物业管理
服务合同等;丈夫与妻子之间就
债务用途所进行的交流对话记录,例如手机短信往来、微信对谈信息等等。除此之外,
证人证言亦能在某种程度上发挥其效用,住宅小区邻居或朋友等对于知晓债务用途与家庭日常生活有关的证明性言论。银行交易流水数据同样是重要的
诉讼证据,如果能够清晰地展示
出资金流动方向与共同生活相关的各项开支情况,例如此类支付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数据,则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明依据。然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所有提供的证据均必须保持其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并且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这样才能有效地证明债务确实是用于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