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由于
企业搬迁而导致员工工作场所发生显著变化,如若员工并不情愿迁往新址,那么他们是具备获得
赔偿金的权益的。然而,此种情形能否实现补偿须依据诸多因素进行判断,比如搬迁的距离以及由此产生的对员工日常生活的影响等等。假如企业搬迁的距离过于遥远,以至于原先的
劳动合同难以得以延续执行,而用人单位又无法与员工就修改或调整劳动
合同条款事宜达成共识的话,则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以
书面形式告知
劳动者个人,或者向其另行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替代之后,方能选择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将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所服务的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劳动者。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至于服务时间未达六个月的劳动者,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