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赌博带来便捷之手段,意即通过各种方式,如提供场地、赌具、资金、交通工具、通信设备,甚至是网络服务等形式,将符合赌博活动实施的机会和环境转化为现实。在法律角度审视这一现象时,我们可以看出,这种行为可能已经构成了赌博
犯罪的共谋关系,乃至就算个人本身并没有实际参与到赌博活动中去,一旦他所提供的这些便捷条件对于赌博活动的顺利推进产生了实质性的推动效应,并且主观知情,即知晓他人正在进行赌博活动,也有可能须要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具体的法律结果,则取决于多个因素,如
违法行为的程度以及市场所呈现出的便利特点及其作用的大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