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各类
刑事诉讼审理程序当中,律师的服务费用都需要被委托的
当事人自行承担。然而,敲诈
勒索罪这种
犯罪行为显然也包含在
刑事法律范畴之内。在此类事件中,除非有相应的法律特殊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具体的约定,否则应当遵循“谁聘请律师,谁支付费用”这样的基本原则进行处理。然而,也应注意到,如被告人由于经济上的困难,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情形,经过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其可以获得由政府提供的义务性法律援助律师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就不需要额外承担
律师费用了。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忽视,法律援助的律师配备和服务范围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总的来说,在东莞地区涉及到敲诈勒索罪的事件中,通常情况下都是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律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