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举行首次发售会(简称“开盘”)并交付房屋的情况,通常被视为一种违约行为。在房地产市场上,开盘意为项目以公开或内部认购的形式正式对外销售;而交房则是指按照房屋买卖双方所签署书面协议或者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将新建或者
二手房产交付给购买方。当务之急便是查阅您与开发商订立的
购房合同,该合同应明确载明有关开盘日期及交付日期的相关事宜。倘若合同清晰无误地规定只有在项目开盘后方可交房,但开发商却在未经开盘的情况下已经交付房屋,那么他们的行为无疑构成违约。这种违约行为可能导致开发商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您作为受害方,有权依照
合同条款向其提出索赔要求,例如要求
赔偿经济损失、支付
违约金等等。然而,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以及
赔偿金额,还需参照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评估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