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
贪污、受贿罪的
立案准则,主要涵盖了如下几类情况:1.
受贿金额若在三万元人民币至二十万元之间的,则被界定为“
数额较大”;2. 受贿金额如果超出二十万元而未达到三百万元的范围内,那么将被划分为“
数额巨大”这个
类别;3. 如果受贿金额净值已经超越三百万元,那么此种行为即被归入“
数额特别巨大”这一层级。值得广大群众牢牢记住的是,即便
受贿的金额尚不如前两种情况明显,仍达到了一万元及其以上,且存在如多次进行
贪污行为、为他人提供不当利益并由此导致社会
公共财产、国家和民众的利益遭受损害等恶劣行径的话,同样应当依照
中国法律,对其行为追究
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方面,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到
贪污受贿所涉及的具体情节,以及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后果,来决定是否进行定罪和判处合适的
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