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减刑幅度的设定,主要依据于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行为表现及进步程度。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被判处十年
有期徒刑的犯人,如能恪守监狱管理规范,积极参与教育改造并取得良好效果,或者展现出对错误行为的深刻反省和悔过之意,甚至有
立功表现者,均可获得相应的减刑机会。对于有悔改表现的犯人,每次减刑的幅度通常不会超过一年有期徒刑;而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人,每次减刑的幅度则一般不会超过两年有期徒刑。然而,实际能够获得的减刑期限还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例如罪犯的认罪态度、劳动表现以及遵守监规情况等等。此外,减刑之后的实际执行刑期,无论是判处
管制、
拘役还是有期徒刑的罪犯,都必须
保证其剩余刑期不得低于原
判刑期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