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犯罪行为的
诉讼事件中,
律师以及涉嫌人员之间的面谈次数并无明确的法律限制。通常情况下,若能遵守
拘留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且在事件审理的正常流程内进行,律师与嫌犯的面对面接触达到两次或以上都是可行的。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明确,每次的见面都应具有清晰而合理的目的,例如掌握事件详情、提供
法律咨询援助、共同讨论辩护策略等等。尤为重要的是,关于见面的安排需要充分考虑到事件的发展进度、司法部门的实际需求以及拘留场所的行政服务状况等多重因素。综合来看,只要是在合法公正及有利于保护被告人和有效解决事件问题的前提下,见面的次数完全可以依据具体的现实情形进行适当调整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