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能否要求执行另一半的财产需要根据具体事件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剖析。倘若所涉及的
债务归属于夫妻俩人所共担的部分,那么在事件执行环节中便有可能要求执行配偶财产作为偿还来源之一。但是假如债务仅仅是某一方个人负担的责任,按照法律原则来说则应仅能执行其名下的
个人财产。不过考虑到夫妻关系构成的特殊性,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内,如夫妻一方所背负的债务被证明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表达,那么这些债务就应该被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在此种情况下,便有权利要求执行配偶的财产。除此之外,即便债务属于个人责任范畴,如果夫妻一方名下的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而其配偶名下的财产又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那么也有可能通过法律程序对财产进行分割,从而执行其中相应的份额。然而,这种操作必须严格遵循法律
法规以及相关程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