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开发商延误交付期限所产生的
违约金问题时,首先我们必须依据您与开发商签署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作出的明确规定进行相关计算。一般来说,这份协议将设定一个确定的
赔偿数额或根据已支付房地产款项的特定比例每日核算
赔偿金。当约定为固
定金额形式时,我们便严格按照协议上所述的金额执行相应赔偿事宜;而在约定按比例进行计算的情况下(例如每日为已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一),推迟交付期限达到了 60 天,我们便需使用已经支付的房款数额乘以万分之一再乘以 60 的算式来列出相应的违约金数目。请广大
购房者特别留意,若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遭受的
经济损失,您有权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申请对违约金做适度提高;同时,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超过了实际损失,开发商也有权利要求适当降低。然而,无论是提高还是降低违约金,都应以“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作为衡量标准,且提出该项诉求的一方需承担起
举证责任。